看過海角7號的人一定對這句開場白很有印象,我對這他不但有印象,而且還很有感覺。
因為我真的很討厭台北,台北的一切一切,我都不喜歡,一直想不出一個喜歡台北的理由。台北只是一個我為了討口飯吃,而必須留下來的地方。當然也很想離開,離開到中南部生活。但說實在的,也不是那麼容易。到中南部,我要怎麼維生?賣泡沫紅茶?香雞排?更不可能像阿嘉一樣,帥性的砸了吉他,跨上機車回到南部去。所以只好繼續苟延在台北,為生活、家庭繼續奮鬥下去。
兩年前老婆差一點就成為電視台外派澳洲記者,後來她回絕了,因為不想跟我分離兩地。電視台知道後,還問我願不願意去當攝影,但為時已晚。可惜啊。
星期三, 12月 24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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